济宁新闻网讯以往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款才能再贷款。为了还款,企业必须先筹集一笔资金,甚至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资金,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为了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11月初,中央召开了民营经济座谈会,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六方面政策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那么,在支持民营经济方面,咱们济宁金融部门都有哪些政策措施呢?
在政策制定方面
根据银保监会和省局工作部署,济宁银监分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起“两增两控”的小微企业贷款考核目标,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动态监测体系。目前,分局正在研究制定《济宁辖区银行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引导银行业将金融资源适当向民营经济倾斜。
在成本压降方面
济宁银监分局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制定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压降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提升差异化利率定价能力,并结合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组织开展了“支小支民”领域乱象排查和现场检查,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