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交出一份满意答卷,累计完成102.99亿元,剔除营改增全面扩围体制调整影响后同比增长10.97%,比我市年初制定的8%的预期增长目标高2.97个百分点,比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10%的增长目标高0.97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6位。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1.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31%,比提高5.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9位。
因受营改增全面扩围体制调整和供给侧改革的影响,清远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跌破百亿元大关。2017年财政收入出现了转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再次跨入百亿元。税收一直保持着20%以上的较快增长,是清远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再跨百亿元和收入质量显著提高的主要原因,全年实现23.22%的税收增长。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破解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实现我市经济与社会、社会事业各领域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同时,财税部门积极作为,在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的同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科学预测,主动掌握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源情况,培植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企业作为重点税源的有效补充,确保完成各项收入任务。
在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2017年清远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5.71亿元,同比增长0.78%。其中民生类支出累计完成242.1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比提高0.9个百分点,扎实解决我市民生领域短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