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份有限公司、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008.72亿元、人民币738.86亿元、人民币1.65亿元及人民币47.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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