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会同市社工委联合出台了《清远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使用范围、扶持方式、申报条件及申报工作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作了详细分工,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据悉,市政府计划在2014、2015两年内投入1000万元用于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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