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人事而听天命,用这句话来形容目前中国平安在起诉富通上的处境,显得较为贴近。尽管中国平安一再表示“会努力维护自身权益”,但从昨日富通在荷兰召开的异常“热闹”的股东大会上传来的消息看,中国平安或许无缘比利时政府设立的特殊基金赔偿,因为那只补偿给富通欧盟国家小股东的。
事实上,中国平安能否获得赔偿金,不是由富通或者比利时政府任何一方说了算的,关键还要依赖于被收购方富通所在地的法律环境。而平安投资富通一案上,也充分暴露出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并购时所忽略的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依赖当地法律环境
接触过不少国际并购案例的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昨晚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说,平安与富通之间的问题,目前主要存有两大争议的焦点。
首先,涉及民商法的法律关系。按照国际惯例,双方签署的并购协议中,包括双方的陈述和保证,关键在于收购交易签署前,富通是否对其持有的次贷风险敞口进行充分地披露,如果富通存在隐瞒,平安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追究责任。“这暴露出的是法律风险。”
其次,涉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富通“国有化”问题暴露出来的则是政治风险,越是法律不完善的地方,政治风险就越高。富通在被政府国有化的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公平、合理的国有化对价方式。而目前平安提出“富通在国有化之前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征求股东同意”的说法,正是出于这种理由。“涉及国有化的问题,只能选择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不能进行仲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平安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富通集团的股票,而非直接的并购交易,是否存在一份并购协议也是未知数,那么这是否符合第一种法律关系吴冬律师向记者表示,“像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这样的大宗交易行为,可能意味着平安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向富通追究责任,也就是说,平安起诉富通的成败将更加依赖于当地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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