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医疗机构在健康保险的产业链中,是目标对立的两个主体,保险公司旨在理赔赔付最小化,而医疗机构则强调收入最大化,保险公司不能寄希望于简单收购医疗团体来消除两者的对立
就在新医改试点元年,保险业投资医疗产业的步伐也渐行渐近。
16日,旗下平安信托与国内体检业龙头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于上海举行投资合作意向签约仪式。据悉,该投资合作意向签约仪式后,真正完成投资交易还有赖于正式投资协议的签署,以及双方内部风险管控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尽管,平安并未透露这次合作的具体形式,但是有业内人士分析,从平安信托以往的投资风格来看,参股投资并成为其控股股东的可能性较大。
其实,保险机构对医疗健康产业链的关注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在每一次关注的背后都有着资本逐利的原始冲动。
政策放行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方式的问题上,监管层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
2006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当年8月,保险公司就开始与慈铭体检谈判入股事宜,然而此项合作久未果。2007年7月,双方对外宣布合作入股失败,并称失败原因是因为合作没有得到保监会的批复。
之后,经过8个月的谈判,中国平安“绕道”信托参股国内最大的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慈铭体检,一旦获得批准,将成为保险机构进军医疗健康行业的首例,而平安集团通过旗下的信托公司投资也成功地绕开了保险投资医疗需要监管部门审批的程序。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与医药服务集团建立利益联盟或战略合作伙伴,逐步建立全方位的医疗风险控制网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提升健康保险的风险管理能力。
然而,保险公司参股医疗机构的政策放行至今,并没有一例参股医疗机构的先例,尚未明朗的诸多政策恐怕是最大的障碍。由于涉及到实业股权投资保险公司仍需过特批这道关卡,众多有志于此的保险机构仍处于摸索阶段。
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在今年两会时就呼吁,应鼓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先行试点投资医疗机构。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需尽快落实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的政策,为此制定相关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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