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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必要了解不可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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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一目了然的计算方法

  很多人对于失业保险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但对于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的问题,便很少有人了解清楚。其实,简单的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需要注意的是,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

  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此外,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不同的计算方法

  很多参保用户在了解失业保险时,经常会遇到不同的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那么究竟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呢?其实,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一种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方法为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要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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