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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市物价局公开作出五项承诺

 

 

 

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苏州市物价局公开作出五项承诺

苏州市委、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关于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号召和部署发出以来,苏州市物价局雷厉风行,先后召开市局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和苏州市物价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扎实推进局机关作风建设,为苏州实现“两个率先”服务。现就广大市民关注的问题向社会公开作出五项承诺:

第一,切实加强物价部门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物价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月”活动,认真查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领导率先,全员参与,目标考核,制度保证”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充实、完善“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内部管理”三大制度系列,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物价部门全体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监督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第二,按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办好苏州市物价局公示栏、《苏州价格信息》及苏州价格网站,及时公布价格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价格管理职能,公开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公开68659223承诺活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继续加大价格舆论宣传和价格政务信息工作力度,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党委政府关注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为领导决策服务。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组织好价格决策听证会,进一步增强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民主化和科学性。

第三,紧紧围绕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教育、医疗和住房价格是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切实加大对三大价格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力争年内取得较好成效;要继续坚持深化改革和整顿规范并举的方针,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门诊药品和住院费用结算实行“一单制”,商品房销售推行“一价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以及普通商品房销售中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第四,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价格支持。今年要认真办好五件实事:一是灵活运用价格杠杆,提高世界遗产景点票价,保护和利用世界遗产。二是加快推进基础产品价格改革,出台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加大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力度,抓紧制定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三是采取积极的涉农价格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做好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减负增收服务。四是继续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增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能力,努力保持我市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五是加大依法治价力度,继续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坚决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深入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六周年为契机,营造依法治价的社会环境。

第五,认真查处信访举报,打造“12358”价格举报服务品牌。价格举报工作是物价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窗口,是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按照本局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对于群众反映的价格信访和举报,严格按照本局有关来信、来电、来访的办理程序、时限等操作;对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简单案件在15日之内,一般案件在30日之内,复杂案件在60日之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答复举报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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