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2016年7月至9月,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全市2015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55个财政专项支出绩效,“市旅发委”等3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财政重点评价,评价资金总额266.95亿元。评价报告显示,55个专项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95.9亿元,实际使用181.7亿元,使用率92.73%,较2014年90.36%提高2.37个百分点。30个部门支出资金总额71.2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亿元、部门项目支出60.6亿元、三公支出0.97亿元。评价结果显示,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部门支出绩效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部门履职效益,夯实我市经济发展基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55个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优”的6个、“良”的33个、“中”的15个、“差”的1个。3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优”的4个、“良”的24个、“中”的2个。按照“评价结果有反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及时将评价结果和评价发现问题对被评价单位进行反馈,对评价发现影响财政资金绩效发挥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