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新乐支公司赔付一起因车祸导致死亡案件,保险受益人共获得赔偿300810元,其中分红险赔偿金270810元。
被保险人李某是新乐市邯邰镇某村村民,生前和亲戚在外承保建筑工程,日子越过越富裕。在当地信用社代办所办理存款业务时,工作人员向李某夫妇介绍了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夫妇两人一合计,觉得该险种不错,既能储蓄,又能分红,还有保险保障,一举三得,反正闲钱用不着,就先后购买了三份国寿鸿丰两全保险,保费75000元。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6月18日,李某在前往建筑工地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迎面相撞,当场死亡。接到报案后,新乐支公司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先后面见了被保险人亲属,走访了交管部门和被保险人邻居,确认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及时做出理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