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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举办《城乡规划法与若干重大政策解读》主题学术讲座

2013年5月7日,我局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做主题为《城乡规划法与若干重大政策解读》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马文涵副局长主持。来自局机关、规划分局和局属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研究网络成员单位的技术人员以及部分在汉高校师生聆听了讲座。

唐凯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兼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的主编之一。

唐总首先介绍了全球城镇化的发展阶段以及建国后中国城镇化历程,他认为中国城镇化虽然速度很快,但是质量不高,城镇化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他例举了土地利用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病日益突出、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都是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具体体现。为此,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与城镇化的联系,深刻意识到资源短缺和现阶段巨大的建设量、发展规模之间的矛盾,更加重视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对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利用不可再生能源。他提到,国家前一阶段以外向型出口加工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了国内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的非常规快速城镇化,而在当前强调拉动内需的重大转型期,武汉市要重视考虑如何抓住中部崛起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机遇,并使其对实现城市跨越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2008年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是指导我国城乡规划与建设的基本法,在新政策的背景下进一步解读《城乡规划法》有利于加深对国家政策的了解并更好地指导规划的具体实施。唐总进一步解读了新政策背景下的《城乡规划法》,从建设历程、法规体系到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在谈到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他强调,一定要尊重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城乡规划,要从实现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空间资源利用的公平性、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效率方面,综合研究城镇布局问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认真分析城镇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推进城镇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唐总介绍了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生态城市的发展历程和建设情况,他例举了美国波特兰经验以及天津中新生态城、无锡太湖新城等案例,指出建设生态城市是推动转型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兼顾紧凑、低碳、经济、和谐的发展方式,不能仅仅视为单纯的环境问题,并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阐明国家支持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马文涵副局长代表在座人员向唐总表示感谢,他指出,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对规划和土地管理提出了新课题,唐总对新政策背景下的《城乡规划法》解读将有效指导我们的规划实施。讲座中关于生态城市建设内容对今后武汉更好地保护生态底线、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也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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