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理财寿险

三方协查齐助力挽回68万元损失

被保险人向银行借款50万元后,因意外死亡,保险公司面临偿还68万元借款本息的赔偿任务,人保财险喀什分公司调查期间,发现已经被开具死亡证明的被保险人还活着——2015年2月12日,喀什地区分公司理赔中心接到一起由塔什库尔干营销服务部承保的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案件,被保险人阿某于2014年7月6日劳作时发生意外,后经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2014年7月7日,医生宣布其死亡,该案共计赔款687062元。

由于案件涉及单笔赔偿金额较高,人保财险喀什地区理赔中心十分关注此案,该案调查人员反复稽核案件,并在疏勒县牙甫泉派出所、疏勒县刑警大队、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最终发现此案实属保险欺诈。

本案犯罪嫌疑人热某供认其在2013年5月采用欺诈手段,在贷款人(被保险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与贷款人(被保险人)结婚证,冒用贷款人(被保险人)阿某的名义和身份在塔县农村信用社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是贷款本金加利息共计687062元。随后在被保险人阿某健在的情况下伪造医学院医学死亡证明,到村委会开具了被保险人意外死亡证明,又持村委会的意外死亡证明到公安派出所开具了户口注销证明,编造被保险人意外死亡,企图诈骗意外死亡赔偿金687062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移交塔县刑警大队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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