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市财政局经市政府批准,下达相关县区2017年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52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骨干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骨干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包括保教质量提升、园舍租金支付、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设备补充或改善、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支出。
项目涉及五华区童稚幼儿园等41所民办幼儿园,在校幼儿数10242人。
按照《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为:
经教育部门批准举办并持有相关证照,年检合格,办园水平达到省二级及以上等级,每月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1.5倍的民办幼儿园。
办园规模:城区在6个班以上,在园幼儿180人以上;乡镇在4个班以上,在园幼儿120人以上;村级在3个班以上,在园幼儿园9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