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3月宣布“信守合约,为您寻找的理由”服务承诺后,9月14日,集团旗下向近4000万客户再推理赔承诺:对属责任、超过30日结案的个人寿险理赔案件,支付金超期给付利息,并对所有新老保单一视同仁。
平安人寿在前期建立理赔审核时效预警机制,并加强理赔审核控制机制的前提下,向客户承诺:自9月14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并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30日仍未作出理赔核定的理赔申请,除向保险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外,平安人寿还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客户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将以公司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并保证不低于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袁欣乐解释说,公司承诺对所有新老保单一视同仁,不管年限长短,无论理赔金额大小,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赔申请,都将按照规定给付超期利息。目前,平安人寿拥有约3800万名个人客户和50万名公司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