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发布公告称,审议通过《201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委托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为人民币3.2亿元。《201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下的交易有利于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优势,实现现有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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