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精细化、精准化地实施居住登记信息“自主申报”工作,近日,清水河街道龙湖社区党委在辖区各物业小区和周边偏远的企业单位、工地宿舍等地方订制安装了以“居住清水河登记申报”为主题的信息宣传栏。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因龙湖社区管辖的区域地形复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管理起来比较困难,部分居住人员不知道在哪登记办理居住证、居住地属于哪个社区管理等事宜。于是,龙湖社区党委沟通辖区物业和偏远的工地企业单位,由龙湖社区党委出资在其单位或工地安装信息宣传栏,并得到小区物业和企业单位的支持。
此举促进相关居民深入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提高辖区居民“自主申报”的自觉性,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