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国寿安保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且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内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渠道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心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66222861
联系人:祁琳
该业务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Y
原费率
优惠费率
赎回费
Y<1年
0.50%
0.15%
1年≤Y<2年
0.25%
不适用
Y≥2年
0
--
优惠后赎回费中归基金财产部分不低于赎回总金额的0.125%,即不低于按原费率计算赎回费总额的25%。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根据本公司设定的赎回费率优惠时间,本次活动只适用于持有期限不满1年的投资者。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