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盐田街道组织召开盐田港后方陆域元旦期间交通工作部署会,通报市交警局关于继续执行加强盐田港后方陆域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部署元旦期间交通工作。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富俊,盐田交警大队、盐田派出所、盐田街道综治办、组宣办、交通值守队、拖车协会、物流协会、堆场协会、市平江商会盐田分会、港运工联会、盐田街道物流党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盐田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明了关于盐田港后方陆域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秩序管理的内容。了解到,为确保盐田港后方陆域道路交通的有序运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日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加强盐田港后方陆域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施行。通告显示,从2019年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报废、假套牌、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与拖头分离的拖架,占用道路停放进行维修的机动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