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市政府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见》和《佛山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契机,召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宣贯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子甫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人民政府,市工商、经信、财政、国税、地税等27个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工商局代表佛山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对《意见》和《办法》的起草说明进行汇报,介绍了制订的背景和目的、起草经过、制订依据与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李子甫常务副市长听取汇报后,对市工商局、市国地税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在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肯定。同时,李子甫常务副市长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吃透政策,摸清情况,明确重点。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找准切入点全面摸底,按照全市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际生产规模及其经营状况,建立各区、各镇街“个转企”培育对象名单,按照“实施一批、带动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引导培育,为推进后续“个转企”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优化服务,简化审批,规范操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及早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更优惠的措施,让个体户打消顾虑“自愿转”,推动相关优惠扶持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参照《意见》相关内容,明确自身的责任分工,完善政策导向体系,切实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自主转型、自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构建个体工商户自发、主动转型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加大宣传督查,营造高效的“个转企”环境。一方面要着重强化宣传工作,围绕个体工商户与企业的对比优势以及政府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介开展积极、有效、正面的宣传。另一方面是要加大统筹协调和信息互通,建立“个转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会商解决“个转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