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市规划局创新乡村规划理念,采取三条措施为我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规划保障: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实现多规合一,均衡公共服务配置,推进乡村协调发展。二是找准规划路径,坚持产村相融,注重生态优先,突出文化特色,增强乡村活力魅力。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乡村规划师制度,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乡村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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