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援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在总结近年支援四川灾后重建及其它地区对口支援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口支援南平、新疆、西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今后援建资金管理提供依据,从制度上堵塞援建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针对我市援建任务重、财政压力大的实际,市财政局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决不因财政资金问题影响援建项目工程进度;另一方面加强援建资金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援建资金使用效益。分别研究制定《厦门市对口支援南平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对口支援西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立了 统一政策、分级承担、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的原则,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