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和自查。市、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动员企业、单位根据《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评定细则》、《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评定细则》进行自查,考核测评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申报单位自查达标后按照社会保险隶属关系,分别报市或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考核测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按照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评定细则》和《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评定细则》对区县属企业、工业园区进行考核测评,确定企业、工业园区最终得分,形成考核测评意见并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按照《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评定细则》对市属企业进行考核测评,确定企业最终得分,形成考核测评意见。
市三方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市区两级三方形成的企业名单及其考核测评意见,对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当年度达标企业候选名单。达标企业、工业园区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的企业、工业园区,由测评单位逐一调查核实。凡发现有不符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条件,特别是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一律取消达标资格。
公示结束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命名,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