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总结出一批城乡精准扶贫先进典型案例,确保今年基本完成三年脱贫任务
奋力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要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我市自2016年以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采取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帮扶措施,推动扶贫政策、资源、资金、措施、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促使扶贫工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至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共筹集财政扶贫资金3.73亿元,重点实施“11+3+3”精准扶贫措施,到2017年底累计完成3221户10517人预脱贫任务,占脱贫总任务的63.13%,所有行政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18万元以上。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均在省的扶贫考核中获得“好”的等次,尤其是全市各地在帮扶措施的探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
近日,通过对精准扶贫的典型案例进行挖掘、梳理,我市已总结出一批符合扶贫实际的“江门市城乡精准扶贫先进典型案例”,为各地扶贫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并以此更好地激发各地内生动力,培育更多“造血”帮扶项目,推动产业发展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构建长效脱贫机制,助力我市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文/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