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议题进行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安排,7月18日-21日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戴益强在我局纪检组长谭作瑜陪同下到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县市,对各市规委员会审议议题进行专项督察。督察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纪要、规划审批资料、实地查勘等形式进行。
各市城乡规划局按省住建厅通知要求梳理了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议题,填写了相关表格,各市城乡规划局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 戴督察认为,各市规委会2年来的整体运作正常,在规委会审议过程中及规划实施中尚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划强制性问题的情况,未有出现以专委会代替市规委会的现象。
针对本次专项督察工作, 戴督察提出如下要求,各市规委会应按相关法规和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规定执行,召开专委会和规委会成为制度化,充分体现“政府指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