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国人寿

关于第114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的通知

2018-12-19 绍兴中国人寿

各参展企业:

第114届广交会浙江省交易团将安排145个展位用于扶持“创建品牌、创新发展”企业,“两创”展位确定后,保持两届不变。品牌企业不再参加评审,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可以以集团公司名义参评,但必须提供工商局全资控股证明,出口额以2012年数据为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请有意参加“两创”展位评审的企业于6月20前将评审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各县商务局。所有评审资料经省团统一评审择优公示后确定展位使用企业。对以虚假材料获得展位的企业,将取消其此类展位的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15857537108。

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86号人力社保大楼610室。

附件:

1、第114届广交会“两创”展位安排评审标准

绍兴市商务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第114届广交会“两创”展位安排评审标准

一、出口额

申请“两创”展位企业最低出口额标准为100万美元,达到最低出口额标准得5分,每超过100万美元加2分,累计不超过25分。

二、节能减排先进企业

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或省级绿色企业称号得5分。证书颁发机构为国家级、省级环保主管部门。

三、知识产权及科技含量

1、专利:发明专利每一项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一项得1分;外观专利每五项得1分,不足五项不计分。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应为申请企业或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专利内容应与企业申请的展区相关。此项总分10分。

2、高新技术产品:每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得5分,每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得3分。同一产品按最高级计分,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应由国家科技部或省科技厅颁发,内容应与企业申请的展区相关。此项总分10分。

3、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5分,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3分。一家企业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级计分。颁发机构为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

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25分。

四、国际通行认证

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两创”展位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指: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每通过一项认证得5分。

2、行业认证指: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包括Oeko-Tex Standard 100 生态纺织品认证、HACCP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ISO220000食品安全管理、ISO/TS16949 汽车行业质量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GMP动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每通过一项认证得2分。

以上认证累计不超过15分。

五、境外商标注册

境外注册商标持有者须与“两创”展位申请企业一致,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境外商标在一个国家注册得1分,每增加一个国家加1分。获得欧共体市场协调局注册、在欧盟国家内有效的商标,按10 分计算。获得“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以协定国数量计分。在“比荷卢”商标联盟注册的,计3 分。

六、国家级、省级奖励称号

国家级奖励和省级奖励名称限定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省级出口名牌。颁发机构限定为政府机构,国家级为: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省级为:省人民政府、商务厅、工商局。国家级奖励称号一个得5分;省级奖励称号一个得3分。由各行业组织、协会等颁发的奖励不计算分数。

七、境外展会

申请“两创”展位企业一年内参加商务厅组织的境外品牌展和自办展,每参加一个得2分。

境外品牌展为: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中国品牌商品非洲展。

境外自办展为:浙江省出口商品交易会、浙江省出口商品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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