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德杰主持会议,副主任程俊孝、张华、黄彦峰、闫辉,秘书长杨中新出席会议。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钟佳阳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这项报告进行讨论,肯定市政府及交通部门的工作,决定将这项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会议讨论审定了关于2018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赤峰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全市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讨论了关于“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方案,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对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调研的方案,辽代都城与帝陵遗址保护立法调研的方案,会议同意这四个方案。
会议讨论了关于废止《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赤峰市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的决定,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落实栗战书委员长一行在内蒙古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要求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