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 韩杰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浙江省商务厅要适应全球化新形势,加快推动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在不断开放的过程中,随着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产业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为此,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有效运用贸易救济,维护产业安全,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开放型经济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贸易救济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商务发展中心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工作内容和改进工作方式,为维护公平贸易环境,抵制不正当竞争,保护该省省内产业发展和企业正当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后,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局面,浙江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反击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在推动和保护幼稚产业发展,尤其是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
截止到2013年10月底,浙江省已有51家企业发起或参与发起了31起贸易救济案件,其中原审案21起,复审案10起。在20起原审案中,除锦纶6.66长丝案因终裁倾销幅度小于2%不征收反倾销税、涂布白卡纸企业撤诉外,商务部已做出肯定性终裁的有18起。10起复审案已全部做出裁决。通过这些贸易救济案件,帮助巨化股份、新安化工、华峰氨纶、逸盛石化、富通集团等龙头企业在基础化工、氨纶化纤、信息光纤等行业进一步加强了竞争力,带动浙江省有关新兴产业更好发展。
多管齐下全方位开展贸易救济工作
着力提升企业参与意识 针对行业协会和企业普遍存在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专题培训、宣传等方法,普及贸易救济有关知识,提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意识和能力。通过大力组织培训,较大程度提高了浙江省企业运用反倾销措施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水平和意识。如在有机硅反倾销案和光纤反倾销案中,新安化工和富通集团,率先举起反倾销大旗,维护了企业正当权益,为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着力加强完善工作机制 在工作实践中,浙江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一套适合工作需要的“一体两翼”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四位一体”的预警监测体系,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不同主体共同纳入了贸易救济的工作队伍,并明确了这些主体在贸易救济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从实践来看,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这一机制较好地调动了企业、行业协会、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积极性,形成了工作合力,确保了贸易救济工作的有效开展。
着力做好预警监测工作 浙江省自2003年起,就对省内部分重点产品开展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并发布预警监测报告,提醒企业关注贸易风险。如在对有机硅和氨纶产业的预警监测过程中,发现了低价进口产品给产业发展带来的损害,及时向有关企业发布了预警报告,并支持企业发起了反倾销诉讼。2006年后,又着手开发建设了“浙江省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分析系统”,进一步提升预警监测水平。经过不断修改完善,目前浙江省预警监测数据库样本企业涵盖了化工、机械、纺织、轻工等12个重点行业,入库企业数700余家,预警监测在制止国外产品倾销行为,确保省内产业安全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立足产业救济措施实施收到显著成效
保护了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浙江省产业竞争力的整体提升。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遏制了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势头,阻止了不公平竞争,为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和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贸易救济期间,不少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浙江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大大提升了浙江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如有机硅产业,在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前,因受制于国外低价进口产品,企业生存困难,整个产业发展主动权掌握在外方手中。2004年和2006年对国外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以后,经过近九年时间的快速发展,时至今日我国有机硅单体产能已位居世界首位,浙江省也成为国内最重要的有机硅生产基地,2012年底,我国有机硅单体产能已达200万吨,约占全球的40%,作为有机硅产业反倾销案发起的主要企业—浙江省新安化工也成为国内重要的有机硅生产企业,企业的产能、生产技术水平等居国内前列。2006年10月对来自日本、新加坡等贸易主体的进口氨纶采取反倾销措施实施后,浙江省氨纶产能由2006年的10万吨左右,快速增长至2012年底的约28万吨,占全国氨纶总产能的54%左右,成为国际上最主要的氨纶生产基地。作为该案件的发起企业之一的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至2012年底产能已达5.7万吨,成为国内最大的氨纶生产企业。
为部分产业向产业链高端发展赢得了时间、空间,有效助推了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在阻止倾销进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同时,也为涉案企业后续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市场,使得部分有潜力的企业有能力和动力,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促进相关产业从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发展,从而带动整体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在2005年1月和2011年11月对来自日本、韩国和美国、欧盟的低价进口光纤实施了反倾销措施后,富通集团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研发掌握了光纤预制棒生产的核心技术,为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和推动我国光纤产业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2012年,光棒自给率超过45%,预计到2015年基本实现90%以上国产化。2009年对韩国等国提起对苯二甲酸(PTA)产业损害案件后,浙江省纺织、化工等产业进入了较为理想的发展空间,发展质量和内涵有了很大跨越,如恒逸集团在做大做强聚酯和PTA产业的同时,投入巨资积极进军技术含量较高的锦纶产业链上游,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了国家和企业的正当利益。这几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产业结构正进入深刻调整期,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为遏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我们积极实施反制措施,维护国家和企业正当利益。如针对欧盟明显违反WTO规定,对我出口碳钢紧固件实施的反倾销,在配合有关部门将欧盟上诉到WTO的同时,根据欧盟出口我国紧固件存在低价倾销的事实,鼓励和支持浙江省紧固件生产企业发起对欧盟进口紧固件反倾销诉讼,反击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开展反制措施的选择余地逐渐扩大、手段的日益丰富,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反制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会越来越大。
再接再励进一步完善贸易救济工作平台
老子有云:“始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作为贸易救济的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健全“四位一体”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扩大入库样本企业数,加强对重点产品和行业的预警监测,提升预警监测分析水平,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完善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跟踪机制,加强产业竞争力调查分析。加强人才队伍,通过各种途径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