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以下声明:
今天,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板、电池和硅片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在作出以上裁决前,欧盟委员会进行了彻底和认真的调查,并与市场参与者进行密切接触,确定税率不会扰乱市场,在此基础上确定自2013年8月6日前征收11.8%的反倾销税。自8月起,税率将升至47.6%,以消除对欧盟产业倾销造成的损害。
欧盟委员会重申愿意与中国出口商和中国商会进行谈判,在《基本反倾销法》第8条下寻求解决方案,中止临时征税。
欧盟委员会重申愿意在未来几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举办欧中联合委员会,在符合共同世贸组织承诺和战略伙伴关系精神下,以建设性方式就所有的贸易关系问题进行讨论。
2012年9月,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裁定中国光伏产品对欧盟生产商造成损害,在欧洲销售光伏产品的正常价值应该比售价高88%。
初裁分两阶段,前2个月为11.8%,后4个月为47.6%,初裁最长时间为6个月。反倾销税初裁将确保公平竞争,确保欧盟创新型清洁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欧盟委员会将继续调查,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愿意与中国通过谈判进行对话,寻求替代性满意解决方案。12月5日前欧盟将就是否征税5年作出反倾销终裁。
对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将于8月7日作出反补贴税初裁,终裁将于12月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