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三家中国企业违反价格承诺,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上述3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这3家中国企业包括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盛光电有限公司,中盛光电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昱辉阳光有限公司,江苏昱辉阳光有限公司。
2012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12月,欧盟对上述案件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