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国人寿推出“康宁定期”和“康宁终身”两款重疾险,近10年来畅销不衰,这两款产品可谓国寿的“当家花旦”。
但是,今年8月31日全身而退,因为它与2006年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定不符,无奈而退市。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人销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是中国人寿1999年修订推出的产品,当时是按长期寿险产品向申报的,具有寿险的特点。但由于这款产品涉及了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为了让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种和疾病解释的内容与保监会2006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一致,中国人寿已于今年8月底停售康宁定期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纵横保险市场近10年的国寿两康产品退出市场舞台。
然而,在现行的费率下,停售的康宁保险无疑是市场上性价比较高的。这是因为,两康产品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的寿险生命表、大病发病率、医疗水平及营销成本来精算险种费率的,也就是说它在停售前依然在使用90年代的价格来销售,这是两款彻头彻尾的10年前产品。而消费者之所以觉得某些现有的保险新产品价格提高了,是因为寿险生命表更新了,重大疾病发病率也大大增加了。
据了解,此次停售的康宁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在该公司所有人寿保险销售中件数占比超过一半。
退市后,老客户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呢
国寿负责人表示,国寿会充分考虑老客户的利益,一切按照有利于客户这一原则进行。2006年新规定出台后,当旧条款中的内容和保监会新规定有差异时,国寿都会按照新的规定来执行。新款产品中扩大的保障范围,老客户也可以享受,没有任何利益损失。不过,旧款产品中对于疾病认定的判断,新款产品将不再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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