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集团总裁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超和寿险股份公司副总裁刘英齐于今天主持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敲钟开市仪式,纪念中国人寿在纽约上市五周年。
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公开发行融资34.75亿美元,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寿险公司,第一家在美国、香港两地同步上市的国内金融机构,也是当年全球资本市场最大规模的首次公开发行。海外上市三年之后,中国人寿作为我国“保险第一股”于2007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第一家分别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
改制上市以来,中国人寿基本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体制机制,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先地位稳固,优良的经营业绩和资本市场表现,得到了境内外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股改和上市使中国人寿实现了充实资本金,完善法人治理,提高内控、风险管理水平,转换经营机制以及提高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国际知名度等目标。
清晰的发展思路和战略选择提升了中国人寿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截至2007年底,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966亿元。
--资产规模逐年提高。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截至2007年底,公司总资产达到8964亿元,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盈利水平大幅增长。在中国会计准则下,2007年底,公司净利润达到283亿元,创历史新高。
--股东回报不断提升。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平均股本回报率在2007年达到16.52%。
--偿付能力显著提高。截至2007年底,中国会计准则下,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达到1683.6亿元,偿付能力提高到5.25倍,为业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中国人寿以三地最为严格的监管规则作为遵循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中国人寿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严密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成为企业决策中心,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通过董事会做出了决策,切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保证了中国人寿沿着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前进。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风险管理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到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各专业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对保持各委员会的独立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中国人寿自2004年12月正式启动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遵循工作,在没有任何国内同类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从零开始,经历了从启动摸索、全面梳理、构建体系到内化成果的一系列过程。2006和2007年公司404条款遵循工作均获得了外部审计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2006年度404条款遵循合规达标市值最大的保险公司,标志着公司的风险管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中国人寿公司治理的实践得到国际社会的广为认可。2007年12月,中国人寿在首届“2007年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评选中荣获“2007年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大奖。”
杨超说:“当前,世界经济金融体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作为国内寿险业的领军者和在境内外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中国人寿正在充分利用中国有利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一个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和一流的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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