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制定出台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等四方面,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三农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实用性。同时,政策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进行了调整。政策出台后,昆明市财政局及时加强政策学习、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重新申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