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斗门区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由幼儿园提出申请,经井岸镇、白藤街道教育组推荐,今年6月,我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规范化幼儿园的斗门区睿恩幼稚园、团结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今年11月27日进行了整改复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拟通过规范化幼儿园评估的斗门区睿恩幼稚园、团结幼儿园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29日至12月3日,共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斗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身份和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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