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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消费百元以上发票可短信参与抽奖

一年一度的购物大狂欢——长沙市第六届“福满星城”购物消费节已于2013年11月28日开启!长沙人熟悉的发票幸运抽奖活动在今年继续进行,只要消费者购物或消费满100元,将发票上的相关信息发送短信参与抽奖活动,就有机会获得400元购物卡。目前,发票幸运抽奖活动已经进行了两轮开奖,产生了90名幸运消费者。

短信抽奖参与对象

为了扩大参与面,方便中奖,最大限度地惠及消费者,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购物消费场所,都被纳入本届购物消费节的参与范畴。也就是说,从2013年11月28日起到2014年2月14日,只要在全市任何一个商家一次性购物或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并索取发票,就有机会中奖。组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发票的有效性,即面额须100元及以上,并注明消费名称和消费时间,不包括单位消费。

短信抽奖参与方法

组委会提醒广大市民,只要按要求用手机编辑有关信息发送到指定平台就可参与抽奖,但一定要注意编辑内容的准确、完整,否则就可能错失到手的奖励。往届就曾出现过“遗憾”的例子。

具体参与方法是:移动、联通、电信C网/小灵通手机用户编辑“1*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持有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发送到1062 8922 299,信息费1元/条。例如:编辑“1*123456789012*12345678*1234”发送到1062 8922 299即可参与抽奖活动。

对于用超市里的机打卷筒发票参与抽奖活动,组委会特别提醒:编辑短信时需在发票号码后加入“*流水号”发送到短信平台,正确的短信内容是“1*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流水号*发票持有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要注意的是,每张发票只能发送一条有效抽奖信息,重复发送无效。

短信抽奖兑奖方法

周奖共产生11次,每次产生45名幸运奖,每人均可获得400元购物卡。11次周奖时间分别定在2013年12月6日、12月13日、12月20日、12月27日、2014年1月3日、1月10日、1月17日、1月24日、1月29日、2月7日、2月15日。

获奖名单经公证后,将在长沙晚报、长沙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网站、长沙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公众微信号公示,供消费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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