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和《昆明市红十字会红十字“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对各县区红十字会推荐试点单位进行遴选,确定五华区瓦恭社区等20家基层单位为2017年红十字“五进”工作市级示范点,按照每个市级示范点工作经费5000元的标准,市财政下达2017年社区红十字服务经费100000元,专项用于开展红十字“五进”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培训费、宣传费、志愿服务活动费等开支。
各示范点单位须根据《昆明市红十字会“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绩效指标,积极开展示范工作,对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纳入单位统一管理,不得超越相关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最大体现财政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