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审批管理情况的监督,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省住建厅粤建电发[2015]79号通知要求,2015年12月28-30日,我局会同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戴益强同志到所辖鹤山、台山、开平和恩平等四市进行2015年度规划督察评估工作。
按照要求,四市城乡规划局在统计2015年建设工程许可项目数据及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管理情况表》、《2015年度规划督察评估情况表》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查评估报告。在各市规划局分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后,督察员随机抽取了各类工程项目,重点核查了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审批流程的合法性及审批内容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要求。
督察员认为,各市规划部门在短时间内通过自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形成的自评报告内容详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情况分析透彻,对存在问题细分归类、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能按时按质较好地完成本年度规划督察工作。
针对抽查核对所发现的问题,督察员建议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的管理制度,并提醒各地政府要提高对法定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视,加快编制城市、镇的总规、控规等法定规划,切实提高控规覆盖率,为实施规划行政许可提供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