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近日下达了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16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培育、林业防灾减灾、林业执法与监督。
要求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