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于近期积极对近几年我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展开后续跟踪监察,尤其对我市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应用展开回访、监察。
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于今年5月积极对近几年我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展开后续跟踪监察,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以最快时间安排部署,做了细致周密的工作,对近3年来我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展开后续跟踪监察,重点对我市公共机构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应用展开回访、跟踪监察。按相关要求了检查了我市公共机构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国家、自治区、市委的一系列相关文件、规定及方案,并调出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合同文本,及推广完成后乌鲁木齐市节能监察中心向各推广单位下发的节能监察意见书,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了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详细情况说明。此次推广,全市40余家公共机构安装更换高效照明产品3.7668万支,更换节能产品后,年可节约用电约50万度,更换三年过去可节约用电约150万度,节能灯使用情况良好。
市节能监察中心并于今年5月中旬对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全市40余家公共机构展开回访、跟踪监察。对全市29家市直属机关单位、4家幼儿园、9所中学装配的节能照明灯的质量及使用情况开展了调查、回访、摸排。已电话询问、调研走访、现场监察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了我市近几年来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多方面情况,对近年我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后续工作做出了分析和指导意见,为我市节能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