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到位,方松街道在2009年残保金征收工作中,区分不同单位,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并且首次会同街道民政科,派出专人负责残保金的上门现金征收,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往年上缴及时的单位,采取自动汇款上缴银行委托代收的方式;针对往年征收工作中上缴不及时、银行代扣款碰到问题的单位,则实行上门现金征收、支票汇缴等方式。在上述有力措施的推动下,2009年度方松街道残保金征收率比往年有了较大提高。截至10月中旬,应征收残保金16.07万元,已征收残保金8.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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