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海南要确保完成18.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垦区7141名城镇户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117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脱贫出列和5个自然村生态扶贫移民搬迁任务,实现5个国家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今年将根据《海南省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度减贫计划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减贫人口任务要锁定到村到户到人。在锁定18.3万贫困人口到村到户到人基础上,核准年度工作对象,确保精准扶贫“十项措施”落实到位。扶贫工作过程中坚持“精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动态管理,在6月底、12月底前,组织开展两次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