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需求:
张太太的儿子享有的各项保险利益如下:
生存保险金
张太太的儿子自3岁起,在满60周岁前每年返还生存保险金“1,000元+累计分配的年度红利之和×10%”,合计共返还56次,累计返还:75,348元,103,469元,152,570元。
张太太的儿子自60周岁起,每年返还生存保险金“1,800元+累计分配的年度红利之和×18%”,终身返还。假设返还至其88岁,则合计共返还29次,累计返还:119,435元,309,397元,832,464元。
综上所述,张太太的儿子从3岁到88岁,合计共返还生存保险金85次,累计返还:194,783元,412,866元,985,034元。若张太太的儿子88岁后仍生存,则可以每年继续领取生存保险金,领至终身。
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张太太的儿子如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其身故或被诊断、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保险金,如有终了红利,则同时支付:
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身故或经诊断、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特别提示:
1.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如产生了终了红利,则终了红利只有在保险合同终止时才进行支付。
以上案例为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利益演示表、除外责任、犹豫期内外退保说明等内容请详见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