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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及7高管合领百万罚单 虚增利润逾2亿

2013年已入岁末,保监会再次开出了巨额罚单:因在内控等方面存在多项违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7名相关高管遭到了总计超过100万元的处罚。根据保监会的通报,依靠“违规冲减手续费”、“未据实列支成本费用”等方法,阳光财险在2011年虚增了2.03亿元的利润。而查询阳光财险此前披露的财报发现,2011年阳光财险的利润总额为6.78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2.66亿元。

2011年利润虚增2.03亿元

“2011年11月,阳光财险财务部要求分公司‘清理未来确实无需支付的应付手续费’,在未提出清理的真实性要求,也未审查手续费真实性的情况下,授权各地分公司直接在财务系统中手工做账冲减,冲减金额7956.87万元。2012年,为满足手续费实际支出的需要,财务部再次放开财务系统手工记账权限,同意分公司对上述已冲减手续费自行重新入账,重新入账金额6964.43万元。”根据保监会的调查,2011年底该公司冲减了有真实业务支付需求的、不应冲减的手续费。虚增2011年度利润约8000万元,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产生了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保监会还查明,阳光财险未据实列支2011年度成本费用,包括绩效工资10743.55万元、基业长青奖金1012.19万元、审计费等费用592.54万元,导致2011年阳光财险利润虚增12348.28万元。两项合计,导致阳光财险2011年虚增的利润约2.03亿元。查询其财报发现,2011年阳光财险的利润总额为6.78亿元,比2010年的4.12亿元增加了2.66亿元。

因为这两项违规行为,保监会给予阳光财险总计60万元的处罚,两名财务负责人则分别被处罚6万元和2万元。

电销扰民行为被纵容

在处罚中,保监会方面还特别指出,阳光财险的电销座席在公司规定的禁呼情形下仍向客户呼出,而公司对没有遭到客户投诉的骚扰行为不做处理。根据保监会今年初发布的《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并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因电销业务的管控不严格,保监会对阳光产险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相关负责人也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除电销之外,在保监会的调查中,阳光财险的员工直销、理赔等多项业务存在管控不严的情况,套取费用情况普遍存在。如阳光财险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分支机构直销员工绩效工资发放真实性进行监督管控,导致基层机构虚列员工信息、套取工资的违规行为较为普遍。而阳光财险在理赔业务中还存在着报案注销、立案注销和零结案后,重开案件审核不严格、案件估损管控不严格,以及理赔费用列支管理不严格的情况。

因存在七项大类违规行为,保监会此次总计向阳光财险及7名相关高管开出了超过100万元的罚单。

2010-2012 年阳光财险业绩情况

年度保费收入利润总额

2010 年106 亿元4.12 亿元

2011 年133 亿元6.78 亿元

2012 年147 亿元7.1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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