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的通报》。经考核评定,三亚市被评为优秀市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省水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市县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评定,海口市、三亚市被评为优秀市县;儋州市、定安县、琼海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昌市、澄迈县被评为良好市县;屯昌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临高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被评为合格市县。
从考核情况看,各市县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比较重视,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严格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指标的控制,抓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的落实,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2016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112.93立方米,比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