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平洋人寿新疆分公司出台多项严格规定,对包括非法集资、非法民间借贷、违规销售或推荐第三方理财产品、传销、以保险名义进行欺诈等在内的资金风险案件进行防控。
一是结合中国保监会及太平洋保险总公司相关规定,在3月中旬前完成一轮专项宣导及排查,与销售人员须逐人签收《资金案件违规责任专项告知书》,逾期仍未签署的予以解约。
二是落实常态排查。各机构须自2016年一季度起,每季度排查本机构是否存在资金案件风险。一旦发现资金案件风险苗头,须立即上报,并对事态进行控制,避免案情扩大。
三是建立违规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对于涉及非法集资、传销、违规销售保险及非保险金融产品等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举报,经查实结案后公司给予奖励。将举报途径、奖励标准等内容在职场公示布告,并就相关内容向销售团队进行宣导。
四是强化出勤信息真实性治理工作。根据总公司“新五项修炼”要求,在2015年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出勤信息真实性治理,进一步严控增量流程、强化岗位追责、落实常态督导。
五是建立风险排查预警系统。建立“大额退保和保单质押贷款异常数据预警系统”,即通过对异常的大额退保和保单质押贷款数据分析、监测,对可能存在较大资金案件风险的机构或个人进行重点排查,以达到提前防控风险的目的。
六是加强新人背景调查。“营销员管理系统”将与全国公民身份查询服务中心实现数据对接,禁止有违法犯罪、在逃等记录的人员与公司签约,把好销售队伍入口关,防止“带病上岗”。
七是加强各项基础管理。通过理顺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各岗位履职能力。落实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要求,避免发生因岗位任职时间过长造成的各类风险。
八是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机构、部门、岗位进一步明确自身行政管理责任、专业管理责任和职责和监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