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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投1800万元改造600户农村危房 预计11月底完成

本报讯(记者 李晓刚 通讯员 贾庆红)记者5月18日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根据省相关部门联合下达的任务,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为300户。三亚根据农村住房现状和农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今年将扶持完成D级农村危房改造600户(含民政扶持对象80户,残疾人家庭70户),其中育才生态区管委会350户、崖州区和天涯区各75户,吉阳区和海棠区各50户。预算安排扶持补助资金1800万元,600户农村危房改造将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记者了解到,我市近日已出台《三亚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并自愿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重点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等民政扶持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在补助标准上,符合规定条件并于当年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危房改造的农户,补助标准为:少数民族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3万元;汉族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2万元;民政扶持对象每户补助4万元;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4万元;极度困难户每户补助6万元(如家庭有两位以上含两位重大疾病或伤残患者)。

为了帮助危房户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减轻建房负担,拆除重建住房面积以满足基本居住为主,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一般每户(3-4人)面积应控制在40-60平方米,家庭人口多的可适当增加面积。此外,改造方式上,危房改造以农户自拆自建为主。农户自建中确实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各区、管委会可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代建或统建。为了提升改造实效,重建住房可挑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的《海南省农村(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建筑设计方案图集》中的户型设计进行报建施工。改造住房完工标准为房屋主体结构完工、外墙装饰完工、门窗安装完善、拆除外脚手架、平整周边场地,达到基本入住要求。各区、管委会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门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各改造户的改造进度,填写和完善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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