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布提醒消息:目前,2016年度企业年报期限已经过半,未报送并公示的企业请务必抓紧办理!未按时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受损,经营活动受限。
据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和即时信息。
为方便市场主体公示2016年度报告,湛江市工商局在官方门户网站“湛江红盾信息网”刊登了《商事主体年报须知》、《企业年报操作流程》、《企业年报常见问题》等通知公告,供广大市场主体浏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