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寿健康险

东莞电商示范企业今起接受申报

电商企业将迎来“大礼包”。从东莞市商务局获悉,《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下称“《办法》”,昨日印发,今起接受申报。

《办法》称,自2015年起,每年评选认定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年不超过30家,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且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创新企业各占相当比例。

《办法》明确了申报条件,即在东莞市注册时间超过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其中,网络零售类电子商务销售企业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网络批发类电子商务销售企业年促成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平台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l000万元或所运营平台年交易额超过3亿元;支撑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活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电子商务创新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50%,或所经营网站流量年增速超过50%。每家企业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一次。

东莞是个电商大市,了解到,去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390亿元,增长16.9%。全年共发送国际小包3441万件,增长181.6%。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添加到通讯录
  • 关注我的公众号

    请长按选择识别二维码

    即可保存到通讯录!

    关 闭

    你好,这是我的微名片!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