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武隆县“三明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机构。新设立武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划分,使管理分工合作。二是明确管理流程。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实物资产的配置、出租出借、产权登记、调剂使用、资产评估处置、纠纷调处、清查报告等管理工作流程、规范性文件格式以及报批审核等作了规范明确,使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明确管理责任。涉及相应的上报事项,按规范流程书面处理;涉及部门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第一责任人;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浪费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