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巫山县财政以城乡低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为目标,狠抓低保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关键环节,不断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支持全县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三级审批制、家庭备案制、档案管理制、明查暗访制、低保工作人员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低保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强化程序管理。要求各乡镇在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上,实行民主评定,村居委会、乡政府、县民政局三级审核评定,依法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张榜公布,将低保政策、低保资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低保对象收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确保了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三是强化保障对象复审。要求各乡镇严格对照低保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低保对象的复审工作。县财政、民政部门还通过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强化对工作的督查指导。切实做到不错保、不漏保、不乱保,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不走样。
四是强化资金专户管理。坚持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拖欠低保资金,不得将保障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其他支出。严格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规定,县民政按月向县财政提供经审核无误的低保资金发放清册,县财政根据发放清册,实行金融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户,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