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娄烦县国土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双保”行动为契机,以耕地保护为主线,以创新机制和制度为动力,以挖潜节约、保障用地为重点,以土地开发整理为途径,以宣传与执法并重为手段,耕地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娄烦县国土局制订了耕地保有量台账、基本农田保护台账、新增建设用地台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对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将保护责任落实到乡、村、组、户,明确了保护措施;设立了新规格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对原有基本农田保护牌统一进行了更新,全县已更新基本农田保护标牌90个。通过对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全县耕地保护的软件资料。通过创新耕地保护思路,深化耕地保护制度,探索耕地保护责任,构建了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意见》,县国土局印发了《关于严禁在耕地基本农田上植树造林的紧急通知》,同时深入开展宣传,向农民发放建房管理及耕地保护宣传资料2000多份。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乡政府及各部门的耕地保护责任。在纵向上,强化了政府职责,在横向上,加强了公安、农业、水利、建设、监察等部门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逐步将耕地保护推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建立了耕地保护信息员制度,聘请了85名耕地保护信息员,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当日发现,当日上报,当日制止;创建了县、乡、村、组四级监察网络体系,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做到了发现及时、举报快捷、查处迅速;通过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土地执法逐步实现了“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降低了土地违法行为对耕地的破坏程度;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乡辖区内耕地保护管理秩序混乱或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驻村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后果严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追究乡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将涉嫌国土领域犯罪的案件移送公检法立案侦查、处理,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2010年,娄烦县共申报了7个市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159.3亩,实施后可新增耕地 2200.16亩,预算总投资1311万元;申报了1个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124.3亩,实施后可新增耕地65.7亩,预算总投资200万元。2011年,已上报市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可研5个,实施后可新增耕地1800亩,另有可新增耕地3000亩的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编制可研。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建造多层标准厂房,促进土地从低效利用向集约高效利用转变;加大内涵挖潜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做好动态管理,深入挖掘集体建设用地潜力,通过消化利用村内空闲地,引导具备条件的村庄迁村并点和农村建设多层住宅等方式,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加强用地全程监管,推行“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的全程监督模式,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关,认真执行土地供应标准,从用途管制、用地规模和定额指标等方面,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供地,同时加强建设用地跟踪管理,能用存量土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